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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电所安全着重点

来源:广星电气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0-12-17 05:41:55 浏览次数:

加强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,夯实安全管理基础,减少农电生产事故,是基层供电所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的基础和前提。农村电网安全、农村电工安全、农村居民用电安全这“三农”安全问题可以说是供电所的安全着重点,作为农村乡(镇)供电所需要提纲挈领地抓住这“小三农”安全管理,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、农业增产、农民增收的“三农”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。农村电网安全乡(镇)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农村电网应为:10千伏线路、配电变压器、380/220伏线路、低压配电装置等的供电设施。农村电网应从规划设计、施工架设、运行、维护、检修等方面着手安全管理。积开展“危险点分析预控”,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、标准化作业。对农村电网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设计,以及检修、变更、施工、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。农村电网在规划设计中一定要按照《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》、《农村低压电气安全规程》、《农村安全用电规程》等相关规程为原则,搜集有关设计资料,写出初步设计说明书、投资概算、动工图纸、负荷预测、施工方案等。农村电网在施工中,一定要按照《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》和《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》及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》(DL408、409-91)、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》,认真组织,精心施工,严格执行“二票三制”,强化安全管理,完善施工监理,通过制定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,规范施工现场人员行为,加大违章考核力度,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。农村电网竣工后,要组织验收,对所施工的设施要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,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、交跨距离、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。在从事农村电网运行、维护、检修的工作中,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和高空跌落事故,实行“五步作业法”,能够推动全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,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。加大《电力法》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,积争取乡(镇)政府的支持,建立健全乡、村、户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组织,达到保护电力设施的目的。管理好农村电网,是农村供电所现场安全工作的重头戏,网上设备的运行缺陷,严重威协着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,它是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拦路虎。要打掉这只拦路虎,首先必须舍得投入资金,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,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,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。其次严把新建设施的质量关,建立严格的交接验收制度,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农村电网建设的初期。农村电工安全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体系中,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企业文化理念,人是要素,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。农村电网线长面广,点多量大,农村电工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,肩负着农村高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、维护、检修和农村用电安全检查等任务,他们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关系着农电工作的发展。乡(镇)供电所所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,首先要发挥供电所所长在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。要求所长在开展工作中,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,不违章指挥,精心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。农村电工直接在供电所所长的领导之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,他们处在农村用电管理工作的线,是整个农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。目前,农村电工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、综合素质差、管理水平低的问题。虽然这几年来也经过多次培训、考核、择优录取,但是这还远远不够,大部分农村电工综合素质距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,从而限制了整体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水平的提高。供电所安全管理的当务之急应放在农村电工的培训上,包括业务理论、生产技能、相关法律法规等,通过多种形式,地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,经常组织农村电工进行技术比武活动,如我公司2003年11月份在白米供电所组织的全市农村电工技能操作竟赛中,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技术能手,激发了广大农村电工好学上进的精神。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,依照《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》、《安全生产监督规定》及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,结合乡(镇)供电所的实际情况,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,并落实到每个班组、每个岗位、每个人,做到“三不伤害”。一旦发现有违章作业或不安全行为从严考核,对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,严格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调查、分析、处理,认真吸取教训,采取防范措施,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。农村居民用电安全据有关资料报道:我国每年农村触电死亡的人数高达1万人左右,发生在6千伏以上高压系统(含雷击电压触电)中的约占事故总数的18,而发生在380/220伏低压电网的约为82。农村居民由于文化素质结构的差异,安全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,自我保护意识不强,私拉乱接的现象比较严重,供电企业要广泛深入开展《电力法》、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》、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活动,如采用宣传车在全市或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,在电视台播放电力安全警示片,在交通要道口设置安全用电标语、灯箱广告,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讲解等,不拘形式地宣传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,达到提高全民安全用电的意识,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。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管理,防止发生农村居民间接触电事故。经过农网改造后的低压电网380/220伏,由于产权的变更,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也随产权延伸到农村居民用户的电能表,使得安全供电的法律责任更直接、更具体,因此在农村低压电网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作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重要后备保护就显得更加必要,同时也必须告之农村居民用户:安装在农村配电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不是任何形式的触电都能保护的,用户必须安装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防止家庭中可能发生的直接接触触电造成伤亡事故,用电户应具有自我保护意识。从而形成农村低压电网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二级、三级系统,使各级之间相互配合、分工明确、各司其职。提供服务,增强农村居民安全用电意识。农民在抗旱、排涝、浇灌、四夏农忙季节,发生用电故障或遇到困难时,供电所抢修小分队要迅速赶到现场,解决用电上的实际问题。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,大量家用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,由于多数农民对这些电器的使用和维护知识知之甚少,农村电工要能提供家用电器的选用、使用、维修方面的知识。对电能计量装置出线侧(产权分界点),农村居民用户室内的电气线路、设备的安装、维修,要做到耐心解释:以产权分界点为限,产权属于谁,谁就是该产权的安全责任人。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如违章建筑、违章栽植树木,及时下达《事故隐患通知书》,限期整改或拆除。通过对农村电网、农村电工、农村居民用电的安全管理,深入持久地开展“安全性评价”工作,定能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用电的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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